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

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

損子堕胎


爱惜胎儿、婴儿、孩子们....



损子堕胎...


【解释】:损害己经生下來的小孩,堕掉仍在胎中的胎儿。


【分析】:人的身体至为尊贵;得到人身,更是非常的困难。而且人當出生的时候,諸天的天神稱慶,司命之神定算,可以说是驚天駭地,实在尊贵的难以形容!而且小孩刚刚出生,到底虧欠了父母什么?但是有的狠心父母,竟然敢把婴儿殺掉。
又与人淫奔的女子,怀孕之后就堕胎;这种的行为簡直就连禽獸都不如,没有办法开導曉諭啊!至於有人因为家中贫窮,而厭恶孩子生的太多,就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而溺殺,或是在未出生的时候就墮胎;要知道殺人的罪业,是莫可懺贖的啊!物命至为微细,尚且想要放生戒殺,况且是自己的儿女啊!凡是今生没有孩子,或是生了孩子养大就死了,或是臨老的时候,孩子反而先死;这些都是过去生中,造下了这种的恶业,所招到的果报啊!





【故事一】:錢邦偉在擔任贵溪縣縣令的时候,因为当地的習俗生了女儿之后,多不肯养,就把女婴溺死,於是錢邦偉就恩威並濟,重賞重罚,嚴格的禁止溺殺女婴;若是殺掉女婴,五家都要受到连坐的处罚,因此而救活了许多的女婴。錢邦偉后來升任汀州太守,並且享有很长的寿命,子孫都很发达。


【再析】:像錢邦偉禁止百姓損子墮胎,就能够獲得如此的福報;现在的人应当隨时的勸导他人,不要犯此恶业,功德也不小啊!









【故事二】:从前郭印的女儿郭引鳳,被两个鬼追攝她的魂魄,偏歷了十八個地獄;她看到最后的一个地獄,有位冥王坐在殿上,大殿的下面,则有数百名的婦人,依序排列的站著;而且每个人都有小孩,抱著她们的脚在哭泣號叫:『还我命來!还我命來!』这些婦人,有的是因为女儿生多了,就把女婴溺死;有的是因为家裡贫窮,生了孩子养不起而殺掉;有的是因为妻子妒忌妾有身孕,就把妾腹中的孩子打墮掉;有的是因为怀了私胎,於是就把胎儿毒死;有的是因为争執打斗,觸动了胎气而使胎儿流产;有的是因为讨厌孩子啼哭,毆打或丢摔孩子,至使孩子死亡;有的是因为照顾孩子不謹慎,而使孩子死於非命;冥王都一一的加以詰問。
每位婦人的身上,都被戴上了枷鎖,而且面容憔悴,身体瘦弱,看起來十分的可怜。郭引鳳返回陽間之后,就把看到的情形,都告诉了父親。郭印就把这件事情,写在天寧寺的牆壁上,以警惕世人。



【故事三】:婦人楊阿剩,自幼貧又病,晚年更狼狽,臨终的时候,她自言自语說道:『我前生的时候,本來是一位医生,帮病人看病的时候,没有注意詳细的检查病情;有一次,有位婦人自称肚子裡面长了毒虫;我也不能分辨她己经怀有了身孕,就马上给她服下芜花酒,这样就可以把毒虫打出來;结果婦人服下芜花酒之后,与肚子裡的雙胞胎一起都死了。因为我看错了病,给错了药,因而就殺死了三條人命啊!陰司的冥官,就以这个殺人罪名來处罚我,我在陰間的苦受满之后,又处罚我投胎作女人,这一生己经是第三次了;而且生生世世都要做下賤的奴隸,必须经常的忍受贫窮飢渴的煎熬,几乎很少有安宁的日子;我的这种遭遇,可以告诉世間做医生的人,一定要以我为戒啊!』説完之后,楊阿剩就死了。



【结语】:文昌帝君說:『儿女不孝父母,自然会有天律來責罚誅戮;儿女無罪而父母卻殺掉儿女,这就等於是殺天下的人民啊!而且父母欲殺儿女,为何不節制自己的欲望呢?竟然殺人而不顾天理;今世像这种的人,怎么能保證没有呢?我看在酆都鬼城中受罪的人,有很多是犯了这个罪啊!因此盼世人急急的反省觉悟,不要使自己加速的招到天譴啊!』



【附錄】:淨空老法師就信衆所問对堕胎問题的开示,摘錄自【了凡四訓講記】乙書中第三四三及三四四頁。
有一位同修來問我:『超度婴灵【堕胎】有没有效?』
我告诉他:『没效!你以为超度就没事了?』
他说:『那萬一这小孩生下來是个残障,那不是很痛苦?不如就叫他不生。』
『我们要曉得,生一个小孩残障,那是來讨债的。你欠他的债,还不让他來讨,还要殺他一條命。换句话说,你过去欠他的债,现在再加上命债,以后更不得了!现在科学家只看到眼前这一段,不知道后世的因果~~因果通三世,这决定是大罪。』
他說:『小孩还没有成形,只怀一、两星期。』
我說:『不行!神識一投胎他就來了,成形不成形没有关係。他一投胎,他就找上你了,你跟他过去世就有瓜葛了~~所谓报恩、报怨、讨债、还债。如果他是來报恩的,你把他殺害,恩将仇报,以后变成仇人;明明是孝子賢孫來报恩的,你殺害了他就变成仇人、怨家了!这还得了?你做一点功德,花几个钱,安個牌位就能超度?没这种事!那是骗自己,安慰自己,不是事实。』






摘写如何面对两性关係--損子堕胎


墮胎是否有罪




墮胎是否有罪...


堕胎在今日仍是一爭议很多的問题,有人以为胎儿在未诞生前不能算是【人】,所以堕胎无罪,但多数宗教人士都抱持著生命形成便应受尊重、保护,而不应以个人人为的力量去伤害。就宗教规範与道德规範而论,堕胎是不正義的,但就社会规範或法律规範而言,则是被允许或有條件的容许,尤其在医疗保健的前提下,甚至还被合法化,这是迫於现实不得不抉擇的折衷办法。

釋迦牟尼佛讲这部【长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】更明確指出堕胎的人,生前必受重病及短壽之報,而死后还可能堕入無間地獄,求出無期。


为什么堕胎的罪如此的重?因为堕胎相当於殺人,己犯根本戒~殺戒,不僅损己亦害他,最悲惨的是断丧了一个众生作人修行的解脱因缘,丧失投胎作人因缘的众生,就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有作人的机会,他的無奈、遗憾、怨恨是可想而知的,如此对有情众生的伤害,难怪佛经言堕胎者严重的话可能須受無間地獄之煎熬。

非但死后受地獄煎熬,生前亦须受重病及短壽之報,確实许多女子在堕胎后生理、心理所受的創伤是無可弥補的,堕胎往往成为生命中一个不可抹滅的疤痕。有些人堕胎后百病叢生,也有人从此不孕,丧失了为人父母的机缘,也有堕胎同时便受短壽之报,与胎儿一起身亡。即使不生病,心中的愧疚、痛苦煎熬,甚至疑神疑鬼的心情,其实亦己可比擬地獄之煎熬了。

所以奉劝婦女朋友,切莫輕试,堕胎也许能解决一时的問题,但卻会带來终生遗憾与悔恨。有位女性对堕胎的形容很具代表性,她说:『好像一直有个陰影跟著妳,無法忘纪自己做过这件事。』当她说出这种感觉,许多女性都有同感。